发布时间:2024-11-10 07:17:44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社 北京8月16日电 (记者 张素)16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推动完善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
此次发布的案例重在促推协同转型。在“哈尔滨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与哈尔滨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中,案涉汽车生产企业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具有悠久历史。当地法院通过调解寻求双方利益最佳平衡点,加强府院联动,协同实质化解纠纷,为传统汽车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纾困解难。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司法助推因地制宜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增强发展新动能的生动实践。
发展新质生产力,创新起主导作用。此次发布的案例重在促推创新转型。在“天津某传热设备有限公司与韩城市某热力有限公司能源管理合同纠纷案”中,案涉企业开发了利用炼钢冲渣水余热供暖技术,通过技术创新、降碳减污实现节能环保、产业提升。
最高法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钢铁、清洁生产技术和清洁能源开发纠纷案件中,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考虑涉案技术方案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和实践性,依法保障技术服务方享有节能效益分享合法权益,加大对生态环境科技、绿色低碳技术等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成果转化运用,推进产融结合,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质生产力。
此外,在“赖某某诉厦门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当地法院积极回应民众关切,将在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时予以配合、提供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等便利纳入物业服务的义务范围,依法保障业主权益。同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协助安装、管理、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保护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要“把在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司法裁判全过程”。(完) 【编辑:叶攀】